問:
我在江門市新會區買了一手新房,請問契稅和維修基金交付時間是什么時候?是交房后交這兩個嗎?
答:
廣東省江門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九條的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我市契稅納稅期限統一為納稅人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之前。
因此,請您按上述規定期限內繳納契稅。維修基金不屬于稅務業務范圍,請咨詢相關部門。
若您對此仍有疑問,您也可拔打廣東稅務12366選擇對應的稅費種類咨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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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9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