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5.31為小規模納稅人,1個點稅費,因為發票識別號填錯,在6月份重新開具一張同金額的發票,6月份已成為一般納稅人,請問在6月份的還允許開1個點的稅費么?假如可以開1個點的不用補稅嗎?
答: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有工作人員通過電話方式與您聯系了解情況并給出正確指引。
歡迎您再次提問,衷心感謝您對廣東稅務12366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6-29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