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有的公告只寫超出4000適用20%預扣繳稅率,百度上有的寫20%~40%,請問要按照哪個稅率執行?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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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率為:不超2萬元預扣率20%,速算扣除數0元;超2萬至5萬元的部份預扣率30%,速算扣除數2000元; 超過5萬元的預扣率40%,速算扣除數7000元。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02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