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因現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都是認繳制的,公司2018年3月開立的時候,注冊資本為1001萬元,股東數為2,其中,一個為個人股東15%,另外一個為集團有限公司85%;截止至今,雙方股東均未對公司進行任何實繳出資。2018年至今公司累計實現未分配利潤總額約200萬元,現由于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集團公司決定收購個人股東全部股權,并進行減資手續。問題:請問股東間應如何合理核定轉讓價格?本次轉讓應涉及的稅種有哪些及對應法規?上述業務企業該如何辦理,業務流程分別是怎樣需要提交什么資料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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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憑以下資料到其單位所屬的稅務分局辦理股權轉讓的相關涉稅手續(先繳稅),再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一)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二)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和股權轉讓價款收付憑證;
(三)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四)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五)股權變更前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六)確認股權轉讓原值提供的相關資料;如以現金出資方式、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通過無償讓渡方式、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取得的股權,需提供出讓方原始出資憑證(或出資證明書)和費用憑證;
(七)擁有房產、土地的提供房產、土地權屬證明;
(八)公司章程、股東(董事會)決議;
(九)主管稅務分局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二、一般情況下,若原股東為企業的,且存在增值部分的需繳納企業所得稅(25%),以及按股權轉讓合同上的記載金額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若原股東為個人的,且存在增值部分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20%),以及按股權轉讓合同上的記載金額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
三、辦理地址(單位所屬的稅務分局)
祖廟稅務分局,禪城區江灣一路弼唐東一街4號,83261200。
石灣稅務分局,禪城區佛山大道中26號,82731200。
張槎稅務所,禪城區建槎路11號,83827030。
南莊稅務所,南莊鎮南莊大道西10號,83201200。
由于您反映的情況比較復雜,建議提供相關資料進行了解和核實。您也可致電所屬主管稅務分局進行詳細咨詢,以實際核實情況為準。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7-06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