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發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2021年第10號)規定,前海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管理方式。
(一)政策享受方式
企業根據經營情況及政策規定自行判斷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在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時,填寫申報表中對應優惠項目享受稅收優惠。
(二)留存備查資料
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留存與主營業務收入相對應的相關服務合同等系列備查。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7-21 15: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