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扣除時,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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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女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對于連續性的學歷(學位)教育,升學銜接期間屬于子女教育期間,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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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報子女教育扣除時,我該怎么填寫教育終止時間?
答:教育終止時間是指子女因就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時點。如果填寫了教育終止時間,從次月起,就不再繼續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您的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即將畢業,但還會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則無需填寫,否則無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1-07-29 17: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