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
(政策解讀)
去年以來,我市及時出臺“莞九條”“莞六條”等調控政策,收緊限購、限售、限貸等措施,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強化商品住房價格管控,持續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較好地遏制了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我市被列入房地產市場監測重點城市名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強調東莞堅持制造業立市,全力打造民生幸福美好城市,必須保持頭腦清醒,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切實扛起城市主體責任,更加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監督指導,堅決確保實現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調控目標。在深入評估前期調控政策成效與不足的基礎上,繼續充實和豐富“一城一策”調控工具箱,不斷探索房地產長效機制的“東莞路徑”。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天,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再次表明了東莞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動搖、不放松的態度。
本次調控新政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貫徹韓正副總理在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講話精神,按照住建部以及省政府相關部署要求,針對當前我市房地產市場和土地市場的新情況新問題,在土地競拍、住房限購、金融監管、稅收調節、二手房價、銷售管理、治理亂象、住房保障等八個方面提出一攬子措施,加大調控“組合拳”力度。主要措施包括:
(一)穩控住宅用地價格。實行以“限房價、控地價、提品質”為主導的新型土地出讓方式,強化房地聯動機制。嚴格購地主體資格審查,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參加住宅用地競買。建立有效的企業購地資金審查制度,對購地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核查,確保競買企業購地資金依法合規。
(二)強化住房限購措施。將“法拍房”納入限購范圍,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住房,對弄虛作假騙取社保證明的購房人禁止5年內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同時對新入戶購房的認定條件作出適當調整,使相關政策的銜接更合理。
(三)加強金融規范管理。嚴格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加強房地產金融監測分析。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核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從嚴查處消費及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行為。
(四)加大稅收調節力度。借鑒部分房地產市場監測重點城市做法,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免征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加大交易轉讓成本,抑制“短炒”投機行為。
(五)發布二手房指導價。在前期發布成交活躍二手樓盤網簽交易價格的基礎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成交指導價發布機制,引導商業銀行合理發放二手住房貸款,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并加大對虛高掛牌價亂象的整治力度。
(六)加強認購銷售管理。首次將商品住房認購環節納入監管,建立購房意向登記系統,對熱點樓盤實行公證搖號選房、積分排序選房、延長限售年限等,促進公平公正銷售,遏制收“茶水費”等亂象,支持剛需自住購房需求。
(七)持續規范市場秩序。加大房地產市場懲違治亂力度,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管好中介等市場機構,加快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強化部門聯動加大執法力度,發揮行業組織協同治理作用。
(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認真落實國家、省相關部署要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小戶型、低租金,注重實現職住平衡,著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
“莞八條”立足于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調控目標,進一步查缺補漏,壓縮投機炒房空間,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市場監管、信息公開等手段,引導好市場各方預期,同時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緩解住房困難。下來東莞將繼續完善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主體責任的調控長效機制,加快建立多層次全覆蓋可持續的住房供應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