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免稅農產品能按銷售額*9%的稅額抵扣增值稅嗎?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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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扣除率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可以享受農產品扣除政策的票據有三種類型:一是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這里的銷售發票必須是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稅政策開具的普通發票;二是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三是從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處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取得非農業生產者開具的應稅普通發票、或適用流通環節免稅農產品而開具的免稅普通發票,均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05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