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點擊申報查詢審核狀態顯示辦理成功點擊查看稅費顯示未查詢到稅費信息點擊稅費清繳點更多查詢輸入合同編號和證件號碼點擊查詢顯示查不到應繳稅款重填又提示使用該合同號或者產權證書號提交的房產交易申請已受理,請勿重復提交申請流水號20060692296686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您在微信申報繳納契稅時,待房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后臺審核后,納稅人可以收到短信通知。然后再次進入“廣東省房產交易智能辦稅系統”,點擊“申報查詢”或“清繳稅費”進行后續稅費清繳操作。申報錯誤也可自行作廢申報。注意:在申報查詢頁面中,申請日期起止請注意選擇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例如:購房合同簽訂時間2021年5月30日,稅款所屬期起止選擇2021年5月1日--2021年5月31日)。然后點擊進行查詢。該環節處理無誤后。即可確認立即繳款。
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如后續您辦理契稅業務遇到困難,可直接撥打廣東稅務12366進一步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10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