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定,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