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申請發票最高限額從10萬元升到100萬元,稅局必須對本公司的供應商進行函調協查嗎?
答:
惠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10萬元以上)所需資料:1、《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2、A06489《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申請單》;3、經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4、代理委托書(適用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情況);5、A13040《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6、A13082《補正稅務行政許可材料告知書》;7、A13081《稅務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8、A13007《準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9、《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實地查驗表》;10、A13008《不予稅務行政許可決定書》。上述回復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家政策規定為準。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如仍有疑問,歡迎致電國家稅務總局惠州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和暢六路)聯系電話: 0752-3702000進一步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12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