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淘寶網店購物,收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無發票專用章,店家描述這是發票改革后的新版發票,發票可查驗,其他省份電子普通發票都還有發票專用章。想請問一下:是否是廣東這邊發票改革后,電子發票均無發票專用章?謝謝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的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發票式樣請自行查看上述文件的附件。
因此,如該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是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則票面無發票專用章,可正常使用。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8-27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