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公司07年接收法院處置房產7套,無契稅票據,現擬處置該筆資產,咨詢下買賣雙方涉及到的稅費問題。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賣方涉及到稅費有增值稅及城建稅附加、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賣方為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賣方為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買方涉及的稅費有契稅、印花稅。
能否享受相應的稅費優惠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才能確定。您可以提供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03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