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和媽媽各自持有公司50%股權,現在媽媽年紀大了,要把股權贈與我,請問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辦理是什么流程呢?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的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個人股權轉讓報送資料如下:
1.《變更稅務登記表》;
2.《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個人自行申報時提供);
《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時提供);
《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首次辦理扣繳申報時或被扣繳義務人信息變更后提供);
3.《印花稅納稅申報(報告)表》;
(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4.被投資企業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若經法院判決需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6.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7.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繳納稅款的提供);
8. 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9.按規定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10.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可能包括:
11.委托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委托辦理證明材料;
12.銀行交易記錄(若現金支付需提供收款憑證或交割單);
13.與股權變動事項相關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等資料;
14.納稅義務發生日期前1個月和前2年12月份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15.實收資本(股本)及資本公積出資證明:銀行轉賬單、實收資本(股本)及資本公積明細賬(有出資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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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10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