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情況是這樣的,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凈資產大概800萬。大股東2個月前自己認繳了1000萬的增資想要拓展業務,后面業務黃了,也沒實繳出資。公司小股東想退出公司了。現在公司凈資產差不多900萬,小股東只有5%左右的股權比例了,想問一下小股東股權轉讓的話大概涉多少稅?因為前面公司增資過,小股東股權被稀釋了,有人說小股東要把被稀釋的都補上,我們覺得很疑惑,所以咨詢一下這個問題。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的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如果企業股權轉讓時出資未到位,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建議您可攜帶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進一步咨詢。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10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