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二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三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六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七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十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十一分公司、小米之家商業有限公司廣州第十二分公司等7戶企業經備案成為廣東省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退稅商店。
依據企業申請,終止廣州虎威華僑企業有限公司的退稅商店備案。
特此通告。
附件:1.廣東省第十一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名單
2.廣東省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名單(截止至2021年2月4日)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