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增值稅品目選錯了,已經開了發票,需要退稅重新開,怎么處理,是否需本人去辦退稅?可否委托別人去辦?是否必須到開票的稅局辦理,可否在就近的稅局辦理?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納稅(費)咨詢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因開具發票錯誤等原因,如未跨月,已代開發票需作廢的,稅務機關須收回原發票,作廢已代開的發票并在原發票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所需資料:1.已開具發票的各聯次原件;2.經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請通過微信小程序“粵稅通”的“智能預約”功能預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廳辦理。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17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