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你好,我司收到有位員工提供一張餐飲發票,其中收款人稅號跟所蓋發票章上的稅號不一致,請問此發票是否有效?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第二十八條規定,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綜上所述,請取得內容一致的發票。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17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