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個人設計師,想辦理臨時稅務登記證開具發票給建筑公司。請問臨時稅務登記后的經營所得個稅,是可以核定征收嗎?如可以核定征收,征收率是多少?還是需要填寫收入和成本來計算應納所得額。但因為設計服務類難以確定成本金額,成本如何確定?是不是可以根按40%扣除費用?(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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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收征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第二條規定,關于臨時稅務登記問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應辦而未辦營業執照,但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具體流程及所需資料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頁->納稅服務->辦稅指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身份信息報告”欄目,選擇場景“臨時稅務登記”查看相關內容。
若納稅人需申請核定征收,請一并提交申請,可提供相應合同資料進行辦理。(是否核定征收或按哪種稅率進行征收請以主管稅務機關具體核實結果為準)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27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