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朋友因自身房屋裝修和某裝飾公司簽訂了,代理合同(被公司騙了說成為當地代理商能享受優惠),其后,該公司在預付的裝修款中扣除4萬元作為品牌使用費(沒有任何發票和收據)。我想咨詢貴單位,所謂的品牌使用費是否需要繳納稅款,稅率多少,依據那些具體的法律法規。方便的話請以手機短信或者郵箱回復。謝謝回復。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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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修繕服務,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9%;小規模納稅人或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征收率為3%。(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適用3%征收率的小規模納稅人減按1%征收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91號)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因此,收款方應按上述規定向付款方如實開具發票。付款方也應按上述規定向收款方索取發票。如發現佛山市納稅人有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您可通過廣東省稅務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的“互動交流->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欄目舉報。請錄入詳細的舉報信息(如屬拒開發票舉報的請提供具體業務名稱,金額,支付方式,發生時間,地點,銷方和購方的具體名稱,要求開具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銷方拒開發票的理由,舉報人名稱和聯系手機號碼等信息),并按規定上傳相關舉證資料(如收付款憑證、合同等,實名檢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進行網上實名舉報。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09-27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