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我們公司是屬于深圳市管轄,房產在海豐縣城,接到海豐稅局通知要在電子稅務局進行房產稅采集。打電話到海豐咨詢,沒有明確回復指引。現在電子稅局怎么操作呢?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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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攜帶該房產購買合同、房產產權證、營業執照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校驗)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跨區稅源登記,登記成功后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入口,點擊【財產和行為稅稅源信息報告】模塊操作列中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稅源采集】按鈕后,系統跳轉至“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稅源信息采集”頁面;
新增房屋稅源信息(手工錄入)【功能信息】欄內點擊【新增房屋】按鈕彈出【土地信息維護】頁面。帶*(黃色部分)為必錄項,如果房屋已經辦理了不動產權證,在采集中的【不動產權證號】和【不動產單元代碼】為必填項。(不動產權證號的填寫規則為去掉所有的漢字,只填寫數字)房屋坐落信息中,需要關聯【房屋所在土地編號】,點擊【查詢】按鈕,系統彈出【房屋所在土地信息】界面,帶出所有已采集的土地信息。勾選需要關聯的土地稅源編號,點擊【確定】,將房屋與土地關聯完成后,確認信息填寫無誤后點擊【保存】;
新增房屋稅源信息(模板錄入)點擊頁面上方【下載房屋模版】按鈕,下載房屋導入EXCEL表格填寫完表格后,點擊頁面上方【導入房屋】按鈕,把已有的EXCEL數據文件,導入系統。導入之后,系統提示導入成功,即完成模板導入。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致電廣東稅務12366進行電話咨詢,衷心感謝您對廣東稅務12366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0-12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