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中分次預繳稅額,其中預繳了兩筆稅額,表上只顯示了一筆,手動修改為兩筆稅額總和導致附列資料(四)與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中第28行分次預繳稅額不一致,申報不成功
答:
廣東省佛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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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納稅人預約企業綜合號,帶備相關已預繳的完稅憑證到主管稅務機關前臺進行核實處理。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02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