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請問2021年土地使用稅計稅標準?是否跟20年一樣,還是1.5元?
答:
東莞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答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網上留言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1.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各鎮街土地等級,劃分為工業用地和非工業用地兩類。全市稅額適用標準為非工業用地2-10元/平方米,工業用地為上述稅額適用標準的50%,詳情可查看《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莞市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的規定。稅額標準如下:
土地等級一級適用鎮街:濱海灣新區(填海區域),稅額標準:非工業10元/平方米每年,工業5元/平方米每年。
土地等級二級適用鎮街:長安、南城、東城、塘廈、虎門、松山湖(生態園)、東莞港(原虎門港)、濱海灣新區(除填海區域),稅額標準:非工業8元/平方米每年,工業4元/平方米每年。
土地等級三級適用鎮街:常平、鳳崗、厚街、清溪、黃江、大朗、石碣、莞城、大嶺山、樟木頭,稅額標準:非工業6元/平方米每年,工業3元/平方米每年。
土地等級四級適用鎮街:寮步、橋頭、沙田、橫瀝、茶山、高埗、萬江、麻涌、石龍,稅額標準:非工業4元/平方米每年,工業2元/平方米每年。
土地等級五級適用鎮街:東坑、道滘、中堂、石排、洪梅、企石、望牛墩、謝崗,稅額標準:非工業2元/平方米每年,工業1元/平方米每年。
2.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感謝您對本網站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1-11-15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