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企業請老師分別在不同月份來講課,但報酬在同一個月支付的,應將當月支付的勞務所得在次月十五日內進行扣繳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