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優惠政策辦理程序及服務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納稅人)適用增值稅減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相應減免稅欄次即可享受,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留存備查。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