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了6年過8個月,公司一直沒給我繳納社保,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有勞動仲裁的裁決書,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要怎么辦理?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知悉,現答復如下:請先與公司協商解決補繳事宜。如仍無法解決,請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勞動合同,勞動仲裁的裁決書等資料到公司所屬主管稅務機關反映受理。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如仍有疑問,請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1-2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