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你好我想問一下我在私企上班,工資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申請了房貸扣除了1000元現在想申請贍養老人的獨生子女扣除2000元請問申請贍養老人扣除對父母有什么要求嗎是不是超過60歲就可以了會不會有其他不通過的情形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根據您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中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六)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納稅人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納稅人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與納稅人關系;有共同贍養人的,需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等信息。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衷心感謝您對廣東稅務12366的支持。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1-24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