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2022年1月申報2021-10-12月增值稅時,因原3%的稅率,2021年有優惠2%的政策,只付本季度總收入1%的稅率,因當時疏忽算錯數據多付了稅款,現在想咨詢下怎么申請退稅,還是之前多繳的稅款可以抵2022年需繳的稅款呢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后,發現申報表存在錯誤,可向稅務機關申請修改更正、作廢申報表或信息數據。建議您盡快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如確認申報錯誤并導致多繳稅費,可在辦理更正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2-1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