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由于外經證過期,無法在項目所在地的稅局申報個人所得稅,請問應該如何操作?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納稅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納稅人合同延期的,既可向經營地的稅務機關,也可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發起延期。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3-17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