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因員工已離職,錯繳了2022年4月社保費用,請問如何辦理退費?辦理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用人單位因重復繳納、或錯誤繳納社保費,可申請社保費退費。請根據實際情況攜帶以下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門前辦理:1.《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報送條件:必報); 2.退休證明材料(包括退休證、身份證、養老待遇核定單)(報送條件:繳費人已退休的);3.歷史繳費明細表(加蓋社保經辦機構印章)(報送條件:不同統籌區重復繳納的);4.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報送條件:繳費人與用人單位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包括:有權核定勞動關系部門(勞動仲裁委員會、法院等)出具的書面證明、有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及親自簽名的書面證明等。));5.死亡證明(報送條件:繳費人死亡的);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條件:屬于其他情況退費情況的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7.單位賬戶開戶證明或一般賬戶證明(報送條件:個體工商戶提供退費賬戶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退費賬戶與原繳費賬戶不一致的);8.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報送條件:證明需由離職員工簽名及加蓋單位公章)(繳費人離職的(證明需由離職員工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9.社保費繳費憑證(報送條件:同一統籌區內重復繳納的);10.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協辦函(報送條件:托收單(指《追溯補繳社保費核定表》《追溯變更繳費項目繳費核定表》《一次性補足醫療保險差額年限繳費核定表》等由社保部門出具委托稅務部門征收的憑據)核定數據出錯的。托收單核定數據出錯的)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5-30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