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司2022年第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因為總公司分配表問題申請了延期申報,現在正式的分配表下來了,我們去申報2022第一季度的企業所得稅,實際要繳納的比我們申請延期申報的時候預繳的要多,那現在做為分公司,我們如何填寫分支機構應補應退稅額哪一欄,是按照預繳和實際應交的差額填寫,還是直接按照分配表上面的數字填寫呢?直接按照分配表上面的數字填寫,那我們之前預繳的那一部分怎么抵扣?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中要求,“第22行“分支機構本期分攤應補(退)所得稅額”: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填報其總機構出具的本期《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分配所得稅額”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機構應分攤的所得稅額。”
此外,若產生多繳稅額,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6-2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