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廣東省陽江市陽東區(qū)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標準是什么?實際成交價格?建筑面積?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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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轉發(fā)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wěn)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05〕56號)文件規(guī)定:(一)明確普通住房的標準。按照《通知》要求,我省享受優(yōu)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標準為: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下或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44倍以下。
感謝您的咨詢!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撥打廣東稅務納稅繳費服務熱線12366或進一步向主管稅務機關核實確認。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6-17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