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便利出口退稅辦理促進外貿平穩發展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9號)第八條第四款:納稅人確實無法收匯且不符合視同收匯規定的出口貨物,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因此,出口貨物后無法收匯也不視同收匯的,增值稅適用免稅政策。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