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號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工作,促進我市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 建設部關于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48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5號)、《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發布珠海市2000-2018年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標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2年第1號)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制定了《珠海市2019年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標準》,現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珠海市2019年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金額標準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