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6月28日進行的發票抽獎,顯示中獎20元,怎么領取?需要去稅局前臺辦理還是直接微信到賬?
答: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知悉,現答復如下:一、即時開獎的中獎獎金通過第三方支付方式即時給付中獎者,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
二、定期開獎的中獎獎金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方式給付中獎者。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指定地點完成獎金兌付。逾期未兌付的,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結轉下期。
1.兌獎所需資料
(1)中獎者兌獎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原件,提供參與活動時登記的手機號碼,供稅務機關核對;
(2)中獎發票為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原件;中獎發票為電子發票(普通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版式文件。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如仍有疑問,請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07-05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