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是廣東南方通信建設有限公司,中山東區稅局,8月個稅是在9-2申報個稅,但稅局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至今稅局后臺沒處理,導致我有一批外經證反饋不了。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主管稅務局機關已與您聯系并告知相關情況,您反映的業務事項已辦理。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2-10-14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