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本人2004年至2006年在火炬區參保,當時身份證是15位的。現在因需要將社保歸集到惠州市,惠州市社保局表示需要將身份證升位至18位才能省內歸集。請問需要如何辦理。
我參保時身份證號為420205630323619
現身份證號為420205196303236191
答:
中山市12366納稅服務中心回復: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您好!您提交的網上留言咨詢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若您需修改個人參保關鍵信息,可攜帶以下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業務:1.GDFJ005《修改個人信息申請表》(報送條件:必報);2.參保人身份證(報送條件:必報);3.經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報送條件:非本人辦理的應提供);4.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修改人員編號協辦函(報送條件:由社保經辦機構發起變更的應提供)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再次留言咨詢。
——廣東省稅局回復2023-01-12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