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具體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等費用,其中,其他相關費用采取限額扣除的方式。119號文(財稅〔2015〕119號)采取正列舉形式,對上述費用中可加計扣除的具體費用進行了明確。比如:人員人工費用包括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需要說明的是,職工福利費、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不屬于人員人工費用,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40號)的規定列入其他相關費用,并采取限額扣除的方式。
——來自全國的咨詢2023-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