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提高辦稅效率,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決定優化全市車輛購置稅辦稅業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州市全面推廣“非接觸式”辦稅服務,在廣州市登記注冊車輛的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可優先選擇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粵稅通”微信小程序、遠程可視化辦稅平臺等渠道辦理業務,也可自主選擇全市辦稅服務廳或自助辦稅終端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業務。
二、自2023年7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不再受理車輛購置稅業務。
特此通告。
附件: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車輛購置稅“非接觸式”辦稅路徑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