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延續、優化、完善并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7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今明兩年到期的階段性政策作出后續安排。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文件。我們按照享受主體、優惠內容、享受條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據、政策案例的體例進行梳理,編寫形成了《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1.0)》,供納稅人繳費人和各地財稅人員參考使用。
今天帶你了解: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政策↓
享受主體
金融機構和小型企業、微型企業
優惠內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享受條件
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享受方式
納稅人享受印花稅優惠政策,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納稅人對留存備查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
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號)
4.《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5.《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2022年第22號)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14號)
政策案例
甲企業為微型企業,2023年5月與乙銀行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10萬元,期限一年,年利率4%。甲企業、乙銀行是否都可以享受免征借款合同印花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2022年第22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對應稅憑證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書立該應稅憑證的納稅人均可享受印花稅減免政策,明確特定納稅人適用印花稅減免優惠的除外。因此,甲企業、乙銀行申報該筆借款合同印花稅時,均可享受免征印花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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