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從2015年8月份開始,持有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納稅人到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完營業執照照面信息(納稅人名稱、登記注冊類型、法定代表人名稱、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法定代表人手機號碼、街道鄉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地址和生產經營地址、注冊地聯系電話)的變更,無須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從2019年4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聯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擴大了同步變更登記事項范圍,現將持有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納稅人分類辦理變更登記事宜提示如下:
一、持有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納稅人,其生產經營范圍、投資方、生產經營期限起止、注冊資本投資總額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到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無須到稅務機關辦理變更。
二、持有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納稅人,其生產經營從業人數、核算方式、行業、財務負責人、辦稅人、稅務代理人、總分支機構類型發生變化的,應及時稅務機關辦理變更。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