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專業機構判斷不屬于特種設備,不能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叉車,現在,如果我們購買此叉車,購買時或購買后要繳納車船使用稅和車輛購置稅嗎?
答:根據《車船稅法》第一條規定,屬于《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車輛,需要繳納車船稅。根據《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其他車輛包括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雖然您所提及的叉車不符合《特種設備目錄》規定的特殊設備,但是我們認為叉車屬于
《車船稅法》中規定的其他車輛。故,仍需要繳納車船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71 號規定,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購買的叉車不屬于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車輛。故,叉車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