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2號)第二條規定,將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的納稅申報表、減免稅明細申報表、稅源明細表分別合并為《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