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廣東省殘疾人等個人所得稅減征規定的公告》(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8號)規定,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應納稅額減征80%的個人所得稅。稅收法律法規對上述所得另有減征規定的,按減征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本規定計算減征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可參照上述規定享受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