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納稅額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性所得。
其中“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性所得”對應個人所得稅偶然所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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