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不征稅”發票適用于企業并未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而開具的發票,因此小規模納稅人及一般納稅人開具“不征稅發票”后均不需要在對應申報期填寫《增值稅納稅報表》及其附列資料。
溫馨提示:
(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因此房地產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開具的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的不征稅發票對應的預收款,不需要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但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按3%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不征稅收入開具了發票后,作為一般納稅人申報增值稅時,不需要申報。若系統出現與開票系統比對不一致的提示,需要您前往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處理。
——來自深圳地區的咨詢2020-12-14 16: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