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的規定,疫情防控期間,你公司通過電子稅務局、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申報平臺等提交電子數據后,即可申請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暫無需前往稅務機關報送紙質資料。稅務機關審核電子數據無誤后,即可為你公司辦理備案,并會盡快通過網絡將辦理結果告知你公司。你公司收到備案辦理成功的結果后,即可按照現行規定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疫情防控期間,你公司可以繼續通過電子稅務局、標準版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申報平臺等提交電子數據,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稅務機關受理申報后,經審核不存在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等疑點的,即可辦理出口退(免)稅,并通過網上反饋方式將辦理結果告知你公司。待疫情防控結束后,你公司需按照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補報出口退(免)稅應報送的紙質資料,稅務機關將對補報的紙質資料進行復核。
——來自全國的咨詢20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