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13]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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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有關企業:
為推動企業會計信息化,節約社會資源,提高會計軟件和相關服務質量,規范信息化環境下的會計工作,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以下簡稱工作規范)。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工作規范施行前已經投入使用的會計軟件不符合工作規范要求的,應當自工作規范施行之日起3年內進行升級完善,達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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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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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 政? 部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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