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人于2014年9月購買新能源車輛,車輛型號未列入第一、二批名單中,但在2015年9月11日公布的第三批名單里面,今年是否可以享受車船稅免稅政策?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和財稅〔2018〕74號文第七條“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錄》的節能、新能源汽車,自新《目錄》公告之日起,按新《目錄》和本通知相關規定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的規定,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即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時間)在新《目錄》公告之日以后,并且汽車車型在新《目錄》中的,可以按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
——來自全國的咨詢2019-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