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一家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會計,我公司主要利用廢玻璃生產玻璃熟料,自成立起,公司納稅信用級別一直為A級。后因違反稅收規定,我公司2019年4月納稅信用級別被判為C級。在我公司的積極改正下,2019年7月納稅信用級別修復為B級。2019年9月,我公司向稅務機關提出退還2019年1至8月所屬期稅款的申請(此前稅款已按規定退還),請問我公司可以就哪段時間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二條明確規定,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有納稅信用級別條件要求的,以納稅人申請退稅稅款所屬期的納稅信用級別確定。申請退稅稅款所屬期內納稅信用級別發生變化的,以變化后的納稅信用級別確定。
你公司2019年1至3月所屬期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4至6月所屬期納稅信用級別為C級,2019年7月納稅信用級別修復后,7至8月納稅信用級別為B級。按照規定,如果你公司符合即征即退政策的其他條件,稅務機關可以退還2019年1-3月和7-8月所屬期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應退稅款。
——來自全國的咨詢2020-01-14